
我一直覺得,合約是一個地板。它放在兩個還願意合作的人底下,萬一哪天出了事,不至於摔得太重。它不該是天花板,不該是兩個人之間唯一還撐著的東西。
但這些年做勞務標,跟公家機關來往,我慢慢有一種感覺:合約,正在從地板,變成天花板。
先說清楚,我做的是勞務標,不是工程,這篇不是要評斷誰對誰錯。它比較像我自己的一個觀察,講給願意聽的人。
我注意到,熟悉公部門運作的人,一個一個走出來自己接案。我不評論這件事的好壞。我只是發現,留在裡面的承辦,愈來愈像在照表套用,而不是照需求判斷。這不太能怪他們,會判斷的人,慢慢都不在裡面了。
舉個例子。一個網站,本來在配色、UX、排版上都有自己的設計策略。後來要符合無障礙,重點是第二、第三級別的那種。問題是,這件事在規劃時,有時根本沒被想過。機關看到工作內容裡有資訊類、系統類的字眼,就把整套規範抓過來,複製貼上,不太管符不符合這個案子的需求與真實狀況。
我要先說,我完全明白無障礙的意義。公共服務要顧及大眾的多元性,讓不同的人都能用,這是對的。我不是在反對這條規定。我在意的是,它被套用的時候,沒有人停下來判斷:這個案子,真正該照顧的是什麼。改到最後,網站反而變得不太能看。
再講一件更難的。我也接過室裝的案子。明明案型的強度幾乎只是軟裝,承辦卻把建築師簽證、監造工序這些東西放進來。你提出來想討論,得到的回應,往往是把責任不著痕跡地往你這邊挪一點。沒有人真的想為難誰,但那張合約,就這樣被拿來當成一個施力點,而不是兩個人都認的規矩。
我也見過廠商,真的就是能省則省,讓甲方不敢不防。於是兩邊都往合約裡躲,條款愈寫愈細,信任卻愈來愈薄。
我想,問題其實不在合約本身。合約只是一張紙。問題是,當它變成兩邊唯一的語言,它就會同時被兩邊用壞:一邊照表套用,一邊拿來施力。它被迫去撐一個,本來該由信任去撐的東西。
可是只要把那張合約放下一會兒,你會發現,我們其實活在同一個池子裡。一個你付出、我也付出,你受益、我也受益的池子。那個變得更難用的網站,最後不方便的,是要用它的人,是我們所有人,也包括當初擬規範的那個人自己。
所以我沒有什麼太大的主張。我只是想,如果有一天,我們之間真的只剩合約能說話,那至少,把這份合約,當成兩個人都點頭的規矩,一個一個格子,慢慢擬好。
然後在它底下,留一點,不是合約的東西。